著作权 - 著作权

编辑:乐辉游戏律师

日期:2009-05-13

浏览次数:0

关注微信

(扫描二维码)

联系我们

手机:133 1087 3110

免费咨询热线:0755 867 09 110

邮箱:amy2542@163.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九道61号卫星大厦8楼803室

知识产权诉讼案件证据收集范围

知识产权诉讼案件证据收集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举证适用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应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义务和责任,如不能举证或充分举证,则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很可能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作为知识产权案件如何进行充分举证,笔者从多年的司法实践中总结如下。
一、权利证据。即该当事人依法享有该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权属。

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该当事人是该权利的拥有者或其利害关系人,因此他是合法的原告或投诉人;

(2)该知识产权在中国合法存在、有效并且因此可被依法行使。
就商标权而言,主要包括:

1、商标注册证,如经变更、转让、续展的还需提供相关手续及证照。如果是国际商标注册,还需提供翻译件并经公证;

2、如系受让商标但又未到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的应提供相关合同;2、如需以驰名商标扩大保护的应提供弛名商标认定证书(国家工商总局颁发)或判决书(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判决)。

就专利权而言,主要包括:

1、专利权证书,包括授权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如经历无效或撤销程序,应当提交相应的行政审查决;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还应提供检索报告,但如经专利复审委宣告决定部分无效的,可不予提供但应可以说明;

2、最近一次缴纳年费的收据;

3、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权人诉讼的,还应当提交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排他实施许可权人诉讼的,还应当提交排他实施许可合同及专利权人同意其诉讼的材料。

就著作权而言,主要包括:

1、著作权证书、申请著作权登记的原始资料;

2、最早形成著作权的证明材料。

2、侵权证据。即被告实施了或正在实施被控侵权行为。

就商标侵权而言,主要包括:

1、被告生产的被控侵权产品及销售发票、买卖合同、视听资料等,在原告不能获得被控侵权产品时,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发票、合同也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2、被告使用的标签图样,这里不仅限于商标本身,因商标侵权的比对包括整体比对,应特别注意。
就专利侵权而言,主要包括:

1、被告生产的被控侵权产品;

2、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被控侵权产品,则可以先提供诸如被告在报刊上刊登的销售其产品的广告,与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等间接证据,再以其他方式获得侵权的直接证据;

3、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和使用者明知该产品是侵权产品而仍然进行销售和使用的证据;

4、原告就被控侵权产品与原告专利权利要求书进行的对比,说明其技术特征如何落入了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从而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 

就著作权而言,主要包括:

1、被告的著作;

2、被告的宣传等。
以上侵权证据的获得可通过购买由公证机关公证进行证据保全获得。

3、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在侵权之诉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应当提交有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选择最有利的计算方法,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并据此提交相应的证据。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计算方法有三种:

一是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二是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含调查费和律师费),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三是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主要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数额,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权利人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4、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侵权人确切的姓名、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权利人必须了解的,权利人根据侵权人的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和方案,确定诉讼或行政打假的方案和确定管辖的机关。

深圳知识产权律师

回到
顶部